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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全国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时间:2020-03-06 作者:青岛西海岸人才网 浏览量:

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成立于2019年3月,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规划为10000人。现根据学院办学与专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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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对象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水平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年龄要求:引进的教授,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或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人才引进方式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正式进入学院编制,全职在校工作。

  引进的高水平或高技能人才按职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同时按国家、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另外给予安家费补贴、住房补贴(或安排教师公寓)、科研启动经费等优惠政策。

  招聘数量和职位,详见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200225160906833311.html

  招聘程序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青岛工程职业学院面向全国选聘部分学科带头人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阅读原文”),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以“职位代码+姓名”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同时,可通过邮政EMS邮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址。

  资格初审和综合测评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测评人员。未进入综合测评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综合测评拟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8日之间举行。综合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进入综合测评范围人员。

  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测评最终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研究确定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说明

  依据有关规定落实选聘职位待遇。事业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才,落实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凡符合青岛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对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不做他用。

  未尽事宜,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联系人:张春凤老师,联系电话:0532-58952509、18553271238。电子邮箱:zhangcfa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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