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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西海岸这家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5名,涉及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文秘、项目发展专员等,速扩散!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8-17 作者:青岛西海岸人才网 浏览量:

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

2021年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清华大学、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三方共同筹建,于2018年12月在青岛正式注册成立的市属事业单位。研究院是清华大学在全国范围内第九个派出院,也是清华美院在全国唯一的派出院,是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校地合作研究机构。

  研究院位于风光旖旎、交通便利的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占地面积180余亩,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研究院将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相关学科优势,以艺术与科学融合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致力于专业内新知识发现与新技术应用,培养复合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顺应全球化背景下艺术与科学发展的新变化,促进区域社会、文化科技、行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研究院以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生活为基本方向,着眼六大未来创新领域,秉承传统放眼未来,立足国内联通世界,全面开放兼容,开展协同应用研究,输出创新型的产品和服务成果。

  1.未来出行创新领域:围绕城市交通及城际交通的发展,展开对未来出行的综合创新研究及实践,包括对交通工具的创新研究以及交通系统、交通环境、交通视觉、交通信息、交通文化等一系列综合研究及实践,加强与社会企业和各类机构的互动交流,打造未来出行新格局。

  2.未来生活创新领域:围绕生活方式展开关于城市发展、人居环境、绿色建筑、室内设计、家具设施、生活用品、艺术陈设、智能家电、环境视觉等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未来时尚创新领域:以创建符合当代审美的时尚文化产业为主旨,包括艺术商业、服装服饰、轻食餐饮、品牌文化、礼品文创、连锁经营等具有引领性的时尚文化产业,建构国际化、品牌化、系列化的产业链,融入传统文化,创建具有未来中国风尚的榜样。

  4.未来健康福祉创新领域:围绕重大疫情救助设施及治疗产品、日常卫生检测及看护产品、社区健康保障及健身产品、体育设施及运动产品、保养保健及中医文化产品等打造健康幸福的社会服务体系。

  5.未来学习研发领域:依托清华大学进行产业发展,开展持续学习研究,力争创建与大学教育体系形成互补的社会教育体系,为各项创新研究积极做好人才集聚、培养、储备,保障研究院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搭建领域,将清华大学教育成果进行社会转化,造福社会大众,并将社会资源返哺大学教育发展。

  6.文化可持续发展领域:立足传统文化研究、当代文化研究、未来文化研究的历史动态方法,借助文化遗产进行文化创新,借助物质文明弘扬精神文明,建立文化自信,驱动艺术科学创新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网站(http://www.as as.ad.tsinghu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00-8月27日18:00

  报名材料包括:应聘者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岗位对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r@tasa-edu.cn,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注明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认证证明(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应届生应聘的,需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期间体现本人学习和科研水平的作品或获奖证书等;

  (4)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将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 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依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由研究院针对不同专业开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技能掌握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 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将依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式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50%:5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专业知识应用、语言表达、自我认知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依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比例25% :25%:5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 1: 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学校函调、企业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研究院在网站(http://www.as.ad.tsinghua.edu.cn)上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录用人员列入青岛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和研究院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5725255282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537967

附件1: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岗位汇总表

职位表.png

附件2: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登记表下载.png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承诺书.png


    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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